-1 - 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稿) 第一条 为了强化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方便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隐患,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目前车辆使用现状,特制定公司公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车辆为公司使用的车辆
第三条 公司车辆档案管理 (一) 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按车号登记备案
(二) 车辆的保险、验车、牌照等手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即一车一档案
第四条 公务车辆调配管理 (一)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时,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向行政主管申请出车,并说明所去目的地
(二)车辆调配主要业务范围 1 、财务人员的银行现金支取业务
2 、接送公司宾客
3 、其他紧急和特殊情况的用车
(三)正常车辆调配由行政人事部专管车辆调度
有下列情况者须经上级审批
1 、单独一人特殊情况去市内公务业务请车的,须行政人事部主管批准
2 、私人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手续和交清费用
3 、紧急突发事情时,为争取时间,可先派车事后向领导汇报
-2- 第五条 派车程序 (一)用车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行政部申请用车理由
(二)驾驶员要认真填写派车单(见附表一)
(三)员工特殊情况私人用原则上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私人用车经领导批准后采取收费的方式从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用车标准按照 0
7 元/公里计算,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 车辆费用及报销程序 (一)公司公务车和部门专用车,每年每台车设定 400 元洗车费用
司机要根据天气和季节变化合理调整好洗车次数和频率
(二)专用(固定)车辆的燃油费在大连市内办事(不包括北三市)车补为1000 元/月,其他实报实销
(三)公务车燃油费、过桥费等费用的报销程序由公务车司机保存整理,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一起逐级上报审批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