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详细核算内容表 编号 新会计准则使用科目 核算内容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企业的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4 1011 存放同业 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5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6 1021 结算备付金 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 7 1031 存出保证金 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8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9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10 1121 应收票据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1 1122 应收账款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12 1123 预 付账款 企业按照合 同规 定预 付的款项。预 付款项情 况 不 多 的,也 可以不 设 置 本科目,将 预 付的款项直 接 记 入“应付账款”科目 13 1131 应收股利 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 和应收取其他单 位 分 配 的利 润 。 14 1132 应收利 息 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 到期 投资、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发 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 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 息 。 15 1201 应收代位 追 偿 款 企业(保险 )按照原 保险 合 同约定承担 赔 付保险 金责 任 后 确认 的代位 追 偿 款 16 1211 应收分 保账款 企业(保险 )从 事 再保险 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17 1212 应收分 保合 同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 分 出人)从 事 再保险 业务确 认 的应收分 保未 到期 责 任 准备金,以及 应向再保险 接 受 人摊 回 的保险 责 任 准备金 18 1221 其他应收款 企业除 存出保证金、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