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健 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托幼机构卫生工 作条例》的规定, 为预防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全体师幼的身体健康,维 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园长责任制
按照卫生部门和教育局的要求,组织园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的 落实
二、 设立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指定专人(保健组组长) 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带领保健组人员每日对来 园幼儿进行晨检、协助班级教师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指导协助 厨房班组做好食堂卫生、指导教职员工做好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 治工作等
三、 主动与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机构加强沟通,接受技术指 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对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 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四、 在本单位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 向 长沙县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 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
对因病缺勤的 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 的,要及时报告给园疫情报告人
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 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 发现,早隔离
六、 在本单位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及时将疑似患者隔离在 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
临时隔离室内环 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滋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 内暴发和续发
七、 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 (或可疑污染) 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八、发生传染病 期间,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 施,保护易感儿童
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 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