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GJ J11809—2011 DGJ32/J 118—2011 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 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communication ancillary facilities of fiber to the home in residential district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2 2 0 1 1 -0 4 -1 3 发布 2 0 1 1 -0 6 -0 1 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审定 发布 3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Constru ction standard of commu nication ancillary facilities of fiber to the home in residential district DGJ32/J 118—2011 主编单位:江苏省通信管理局通信发展与保障处 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1 年 6 月 1 日 凤 凰 出版 传媒 集团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1 南京 4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 告 第117 号 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光纤 到户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 118—2011,自 2011 年6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3.0.2、5.0.1、6.1.7、6.1.8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5 前 言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省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需要,提高通信建设水平,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城镇光纤到户,确保用户通信需要得到实现,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江苏省规程建设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苏建科[2010]495号),依照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江苏省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 7章,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公共交接间设置;5 住宅小区通信管道设置;6 住宅小区室内配线管网设置;7 住宅小区配线光缆及入户线光缆设置; 本标准黑体字标志的第 3.0.2、5.0.1、6.1.7、6.1.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301号,邮政编码:210003)负责其他条文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