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余统„2010‟55号 关于实施规模工业企业收入法工业增加值计算表月报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余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钱江经济开发区塘南办事处,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有关企业: 为适应国家 GDP核算调整方案要求,加强企业收入法增加值计算的准确性,根据市局要求,自 9月份开始,规模工业企业实施收入法增加值计算表(月报)(B202-FB)月报制度,在联网直报系统中单独设立填报页面,所有规模工业企业必须如实、及时填报
具体报表制度、指标解释、填报流程见附件
附件 1:余杭区规模工业企业收入法增加值月报制度 附件 2:规模工业企业收入法增加值月报网上直报操作 2 要点 杭州市余杭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余杭调查队 2010年9月28日 主题词:规模工业 收入法增加值 月报制度 抄送:杭州市统计局,区府办 杭州市余杭区统计局 2010年9月日印发 附件1: 3 余杭区规模工业企业收入法增加值月报制度 一、 目的意义 为适应国家 GDP核算调整方案要求,加强企业收入法增加值计算的准确性,自 9月份月报开始,规模工业企业实施收入法工业增加值计算表月报制度,开始填报收入法增加值月报表
二、 报表要点 1
本表为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B202)附表
为加强收入法增加值计算准确性,在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中新增有关收入法增加值计算指标,为保证 B202表网上直报填报顺序和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该附表在联网直报中另设界面填报
填报范围为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该报表的网上直报与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B202)同时开通
在联网直报时,本附表必须在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B202)上报后填报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B202)上报完成后,相同指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本年折旧,利息支出,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工业销售产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