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含临时占用林地,下同)时应提供的由具备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占用征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 2 总则 2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范占用征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提高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质量,防止发生违法使用林地的情况,严格控制占用征用林地,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2 .2 编写原则 2 .2 .1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必须依法编写,以不占用征用或者少占用征用林地为原则,对国家禁止供地项目,不得为其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2 .2 .2 要科学、客观、公正地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采用的技术方法要符合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采用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要具体明确。 2 .2 .3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拟占用征用林地及其林木的现状。 2 .2 .4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要全面评价占用征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综合影响。特别对涉及重点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对项目区域和项目区的森林资源的影响,以及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2 .2 .5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应依据设计单位资质,严密组织、认真调查、深入分析、精心编制。对超越资质或粗制滥编的,经核实后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3 编写内容要求 1 、符合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本身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批复文件具备; 2 、森林资源的基础数据时效性强、精度高,外业勘察、专业调查资料齐全,数据符合精度要求; 3 、采用的各种相关数据及社会经济情况等背景资料的来源可靠,数据详实,具有时效性; 4 、项目使用林地的方案科学,总体布局合理。项目选址得当,用地规模符合实际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有效; 5 、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所做的评价全面具体、方法科学、论证充分; 6 、采用的经济技术指标、参数、定额符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 7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8 、提出的综合评价和结论性意见、措施及建议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