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供电所农电安全工作 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农电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农电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农民的用电安全,保证农村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农电[2001]44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农电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农电安全工作,包括农电生产安全和农村用电安全工作两部分。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供电所的农电安全管理工作。各供电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第三条 供电所的农电安全工作是局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供电所必须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农电安全工作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控制”活动,对事故进行科学预测,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第五条 本办法从二 00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并作为考核供电所农电安全工作的标准。 二、供电所安全目标 1、 杜绝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 2、 不发生低压电力设备事故和电力设施失窃事故; - 2 - 3、 不发生农村触电死亡事故; 4、 无配电变压器烧毁责任事故; 5、 无一般考核责任事故; 6、 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 三、农电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 农电安全工作由供电所具体负责管理,局负责指导、检查和考核供电所安全工作。 第二条 供电所与电力用户之间要以资产分界点签订安全用电责任书。 第三条 供电所建立安全责任制。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所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供电所安全专责负责本所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的具体实施,指导农电工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第四条 供电所长要与农电工签订安全协议书,农电工的安全责任要与其工资奖金挂钩。 第五条 加强农电工的安全管理,根据农时、季节特点制定出防止农村人身触电事故的措施。 第六条 严格执行和规范农电工作票、操作票、措施票的管理工作,督促“三票”的落实,加强农网的施工管理,杜绝农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认真开展好“农电春季安全大检查”、“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农电冬季安全大检查”等基础工作。 四、供电所安全职责 第一条、安全职责 1、负责对农电工的安全培训及安全考核工作; - 3 - 2、负责辖区内电力设施的巡视检查、维护检修、安装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