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里的四功五法四功五法是戏曲界经常说的一句术语。「四功」就是唱、唸、做、打的四项基本功,是戏曲舞台上一刻也离不开的表演手段。戏曲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逐渐融合唱唸做打各种艺术手段,为搬演故事、塑造人物服务。清代中期以后,徽调与汉调逐步合流,继承昆、弋的传统,吸收各种地方戏的优点,演变成为京剧,大致到了同治、光绪前后,一个以唱、唸、做、打多样统一的完整艺术形式才臻于成熟。「唱」指歌唱,「唸」指具有音乐性的唸白,二者互为补充,构成歌舞化的京剧表演艺术两大要素之一的「歌」。「做」指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打」指武打和翻跌的技艺,二者相互结合,构成歌舞化的京剧表演艺术两大要素之一的「舞」。「五法」有不同的说法:1.手、眼、身、法、步手指手势,眼指眼神,身指身段,步指台步,法指以上几种技术的规格和方法。前辈艺术家曾说过,「手为势,眼为灵,身为主,法为源,步为根」。其中「法」是指戏曲表演所不能背离的轨则和法度否则就不是戏曲了。它是演员在舞台上展现戏曲表演意境和神韵的技法。2.口、手、眼,身、步口指发声的口法,此说倡自程砚秋。五法与以上的四功是密切相连的。例如唱工,就要口、手、眼、身、步同时并用,缺一不可,因为戏中的唱,不能傻唱或死唱,眼神要与唱词所表现的情感统一,身、手、步也要配合唱词所表达的情绪,也就是说,唱唸是表现情感,表现情感就要有动作,要动作也就要有章法。例如口,要讲五音四呼;眼,要练出眼神,要讲喜、怒、哀、乐、悲、恐、惊,动作时要眼随手走,才身心相合。总之,要让眼睛成为心灵的窗户;身体四肢的动作要讲欲左先右,欲进先退,未高先低,未快先慢,要「梢节起,中节随,根节追」,还要达到「六合」,即眼与心合、心与气合、气与身合、身与手合、手与脚合、脚与胯合,才能使口、手、眼、步的表演达到自如和谐的境界。足见练好四功五法是戏曲演员最基本的要求。唱唱工是戏曲表演中最重要的表现手法。唱最基本的要求是字清腔纯,节奏准确,以字生腔,以情带腔。学习唱工的第一步是喊嗓、吊嗓,扩大音域、音量,锻炼歌喉的耐力和音色,还要分别字音的四声阴阳、尖团清浊、五音四呼,练习咬字、归韵、喷口、运腔等技巧。当演员掌握了这一切时,更重要的是善于运用声乐技巧表现人物的性格、感情与精神状态。好的演员大都把传声与传情结合起来,通过声乐的艺术感染力,表现剧中人的心曲。最高标准的唱法是达到说的意境,不是为唱而唱,甚至不要给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