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绪 论 1.1 治超的概念及治超的必要性 1.1.1 什么是“治超” “治超”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缩略语,其中超限是指“机动车载物的长、宽、高超出其装载要求”,超载是指机动车载物超过其核定的载重量。“治超”又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治超”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对特定车辆的具体超限超载行为的治理”,其主体是交通、公安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客体是特定车辆的具体超限超载行为,手段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所采取的各项治理措施,目标是“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广义“治超”是指“在对车辆超限超载现象的形成机制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综合运用行政、法律与经济手段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治理”,其主体既包括国家各级立法、行政与司法机关,又包括运输单位、托运单位与车辆驾驶人员,客体是车辆超限超载现象的形成机制,手段是将制度创新运用于行政、法律与经济手段的实施当中,目标是“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1.1.2 为什么要“治超” 1.1.2.1车辆超限超载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是公路的“杀手”,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据有关资料显示,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是造成公路桥梁非正常损坏的主要原因,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使水泥路面使用年限缩短 40%左右,使沥青路面使用寿命缩短 20%--30%左右。使用年限为 15年的高速公路路面由于超限超载运输,一般只能使用 8年左右,不得不提前大中修,全国公路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超过 300亿元。 山西省“双超之害重于矿难” 多年来,大车非法超载都是山西的一大顽疾。在这个煤炭生产和运输大省,每年通过公路运输的煤炭总量有 4亿多吨,利益驱动下的超限超载屡禁不止,损毁公路、压毁桥梁、堵塞交通、致死人命,桩桩件件难以细表。超限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占到全省交通事故总数六分之一,每年死亡人数 500多人。 2 山西省的公路货运物品主要以煤焦等资源类产品为主,其中仅煤炭公路出省运量每年近 1亿吨,2007年达 1.2亿吨。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的大量煤炭也要经山西境内公路运输出省,车流量的急剧增加使山西的公路承受着巨大的交通运输压力。 由于我国货运市场不规范,众多运输户压价竞争,又以超限超载弥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