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货物运输合同工程名称: 托 运 人: 承 运 人: 合同条款托 运 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 运 人: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为明确双方在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运输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
第四条 货物明细: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合同价款:签约合同价(含增值税)为: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此合同价为暂定价,最终以甲方确认的实际结算值为准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 元,增值税为人民币 元,税率
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第七条 运输费用:合同价格形式: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运单中列明的运输费用包死且已经包含了包括但不限于含人工费、清理费、装卸费、过路过桥费、垃圾消纳费、现场经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增值税、其他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所有税费】和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安全防护、洒水降尘等)、乙方人员工资(含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费、福利、服装费及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乙方人员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一切费用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