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沭 阳 县 人民医院 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 科 室 : 二 O 年 月 日 至 二 O 年 月 日 2 沭阳县人民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 文件编号:SYGP-YWC-GL-ZD-2014-13 审核者:王洪建 审批者: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执行时间:20140312 医技科室作为临床辅助科室,为临床诊断、治疗起到重要作用,检验(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病人治疗方案及愈后,甚至可能引起不必要的医疗纠纷。为加强医技(检验、病理、放射、B 超等)科室工作人员责任感,落实《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 版)》,现修订我院《“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检验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则 就 可能出 现严 重后果,失 去 最 佳 抢 救时机 ,甚至危及生命。 二 、“危急值”报告程 序 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 现检验“危急值”时,在 确 认 仪 器 设 备 和 检查过 程 正常的情 况 下 ,立 即 复 查,复 查结果2 0 0 7 年 0 7 月 制订 2 0 1 4 年 0 3 月 第 1 次 修订 3 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并同时填写《检验(医技)科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床号、检验(查)项目、检验(查)结果、复查结果、接电话人、报告时间、报告人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住院病人的检验(查)结果与通知医生间的时间不得超过15 分钟,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当事检验(查)员须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处理。 2、门诊病人的检验(查)结果中出现“危急值”时也应尽快与门、急诊医生或病人本人取得联系,及时通知病人及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一时无法通知病人时,应及时向门诊部、医务处报告,值班期间应向总值班报告。必要时门诊部应帮助寻找该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做好相应记录。医生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3、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复述确认后详细填写《临床科室危急值记录本》,主管医师或值班医生接到通知时应立即确认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 ,如 果认为 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 不相符 或标本的采集有 问 题 ,可 重 新 留 取标本送检复查。检验科必须立即复检,及时向临床报告“危急值”复检结果,确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