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八 项 医 疗 核 心 制 度 1、首诊负责制 度 2、三级医 师查房制 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 度 4、会诊制 度 5、危重患者抢救制 度 6、手术分级管理制 度 7、术前讨论制 度 8、查对制 度 9、值班与交接班制 度 10、临床用血管理制 度 11、死亡病例讨论制 度 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 度 13、分级护理制 度 14、医 疗 技术准入制 度 15、危急值报告制 度 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 度 17、手术安全核 查制 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 度 一 、首诊负责制度 一 、凡第一 个接待患者的科室和医师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师负责安排患者的诊疗事宜,详细询问病情并体检,详细记录病史,及时给予初步诊断
同时开具各项必要的检查申请单及初步治疗药物处方
三、首诊医师发现涉及他科或确系他科的患者时,应写好病历,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
四、对于经首诊诊治后必须留院观察的患者,该医师应负责对接手诊治的医师进行床旁交班,并对病人家属说明由该医师继续负责其诊治
五、凡是患有多科疾病或诊断未明的患者,应当经所有相关专科医师会诊后,根据此次发作的主要疾病,确定转由相关专科医师负责继续诊治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六 、危 及生 命 的紧 急 情况 需 做 相应处理后方可 行辅 助 检查及转科
急 、危 、重 症 患者行辅 助 检查及收住 其他专科时,必须有医务 人员 陪 同
七 、如 患者确需 转科,在病情允 许 搬 动 时,由首诊医师负责联 系安排
如 需 转院,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联 系上 级医院或向 医务 科或总 值 班报 告 ,落 实 好接待医院后方可 转院
二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实行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制度
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 1 次,主治医师查房每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