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临终关怀与死亡伦理 本章要点 本章主要介绍提临终关怀与死亡伦理的内容
其中包括临终关怀伦理,死亡的概念与标准,以及安乐死的道德问题
第一节死亡的概念与标准 一,死亡概念 死亡是人在自我意识消失基础上的自我生命的终结
传统医学认为,死亡是人这一多层次的物质系统不可逆的崩溃过程,分为濒死、临床死亡和生物学死亡三个时期
濒死期是死亡的开始阶段,也称临终状态,人体重要生命器官功能趋于衰竭
临床死亡期是生物学死亡前的一个短暂阶段,人的心跳、呼吸停止,反应完全消失,但机体尚进行着微弱的代谢过程;生物学死亡期是整个机体的生理功能停止并陷于不可恢复状态,细胞群体死亡,外表征象是躯体逐渐变冷,发生尸僵,形成尸斑
可见,在临床上(或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在判定死亡,无需到生物学死亡期才宣布,而是在人体这一多层次物质系统不可逆崩溃过程中,找到一个“临界点”,人的生命历程只要越过该临界点,就可以宣布死亡
二、传统死亡判定标准 在传统的医学和世俗的观念中,一直都是把心跳和呼吸看做是 q 命最本质的特征
生命的结束、死亡来临的时刻,就是心脏停止跳动,呼吸停止
这种看法从远古时代开始沿袭至 20 世纪 50 年代依然如故
1951 年美国《 Black 法律词典》 对死亡的规定就是:“生命之终结,在于血液循环完全停止,呼吸、脉搏停止之时
”与上述碎典齐名的英国《 牛津法律辞典》 也认为,“对于大部分法律问洲,认定死亡的最主要的标淮是:心跳、脉搏和呼吸的停止”
我}喇 l }版的《 辞海》 也把心跳、呼吸的停止作为死亡的标准
基于这种传统的死亡概念,生物医学把死亡定义为“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
叱谢的终止”
传统死亡判定标淮,即心肺死亡判定标准,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临床死亡期里的死亡
其判定标准为心跳、呼吸的停止,血压和昧博的消失
具体标准有三,其一是脉搏说,即以脉搏、心跳停止跳动作为死亡的标准,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