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 消防安全“ 四 个 能 力 ” 建 设 标 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定义、建设要求、验收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床位 50张以上的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2 术语与定义 DB/T1388的术语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医院 以向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为主要目的的医疗机构。 2.2 养老院 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组织,又称敬老院。 2.3 幼儿园 用于对幼儿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3 建设要求 3.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3.1.1 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2 3.1.2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d) 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情况; e) 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f)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g) 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h)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i) 厨房、灶间烟道每季度清洗情况; j)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k) 医院的易燃制剂、高压氧舱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 l)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1.3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 3 3.1.4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d) 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e) 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f) 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1.5 员工应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