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制度 1、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械。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2、财务部门现金要要按规定及时存在入银行,财务部门存在银行,财务部门存留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 3、住院病人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调处理。 4、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押送公安机关。 5、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在看车处。 6、账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安全防火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工作。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 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每个科室、班胡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 做好防火工作。 5、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6、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用不用 火种。 7、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神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8、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 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9、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的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1、严禁打架半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2、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3、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他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处理。 4、院内禁止玩火、打鸟、攀折花草树木,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