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标准规范 医院标识系统工程项目包括:医院标志设计,入口处导示牌,建筑楼体及楼顶LED 发光字制作,服务台牌、环境指示牌制作,室内环境导向牌设计,门牌吊牌设计,设备功能牌、平面图牌、宣传栏、楼层索引牌,停车场导视牌、收银处、楼层牌、消防疏散图、科室牌、悬挂式灯箱,中西药等标识、温馨提示标语牌、药价总索引牌、医疗功能介绍牌、公告栏、LED 显示屏
第一条 医院引导标识是医院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引导标识的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市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和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双语标识(中文、英文)中参照使用
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医院引导标识工程是指设置在医院院区内门诊、急诊、病房、辅助检查、手术等病人可及空间所设置的各种具有指示性、引导性和警示性的标识和标牌
第三条 医院引导标识设计 识所使用的文字应采用中文和英文两种
其英文译法按照《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通则》和《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第 5 部分医疗卫生》执行
第四条 引导标识如使用图形符号,其图形符号应使用国家标准图形符号
以下的图形符号可供各医院参照: 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按照国家标准— —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 1 部分和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 6 部分:通用符号和医疗保健符号执行
2、消防安全标志图形符号
按照国家标准— — 消防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执行
3、道路交通标志图形符号
按照国家标准— — 道路交通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4、安全标志图形符号
按照国家标准— — 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章 医院引导标识设计的分类 第五条 医院引导标识根据其指示功能的不同而分为一级导向标识系统、二级导向标识牌、三级导向指示牌
第六条 一级导向标识是指就医者进入医院院区后,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