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企业公文与党政机关公文的区别 党政机关公文管理规范的区别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主管全国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为使全国党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中共中央办公厅 1996 年 5 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 2000 年颁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此前,还制订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
《条例》和《办法》在坚持公文处理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及时、准确、安全等原则的基础上,又根据党政工作各自的特点和规律,在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等方面的规定有所区别
一、文种的区别
《条例》规定,适用于党的机关工作需要的有 14 个主要文种;《办法》规定,适用于行政机关工作需要的有 13 个文种
其中,“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 9 个文种党政机关都适用
党的机关有“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等 5 个文种特有文种;行政机关有“命令、公告、通告、议案”等 4 个特有文种
弄清楚文种上的区别,以避免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在行文中使用文种的错误
二、公文版头的区别 公文红色反线以上部分《条例》称版头
《办法》称发文机关标识
均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
但在公文实践中,党的机关公文版头的设计又与发文形式相联系, 不同的发文形式,版头设计及适用的范围不同
如 XX 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公文处理规范化工作的意见》(豫办发[2004])规定,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或者括号标明文种组成
党的机关对外发文有 6 种形式:《中共 xx 市委文件》(xx 发)、《中国共产党 xx 市委员会(文种)》(xx 文)、《中共 xx 市委办公厅(市)文件》(xx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