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五题你矿是如何开展“矿长守规尽责,保护矿工生命”主题实践活动的
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煤矿、矿长、矿工”三者浑然一体
煤炭是我国能源的主体,作为高危行业,煤矿安全重中之重;矿工是煤炭生产的主体,长年工作在不见阳光、异常艰苦的井下,以肉体之躯开采光明、奉献社会,他们的生命安全必须得到最有力有效的保护;矿长作为一矿之长,是煤矿安全生产主体的第一责任者,是矿工生命的护卫者,所作所为关乎矿工和家庭安康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总局令正式发布
条律千条,要害几处
虽规定七条,却条条是铁律;虽字不足300,却字字铄金,既是经验的总结,更是血与泪的教训
规定有了,落实了才有意义,见到效果才是真本事
“规定”之前,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但往往一些煤矿和矿长视而不见或见而不做、做而不实,引发恶性事故
七条规定,概括为证照、采界、通风、瓦斯、水患、火灾、设备、人员,要素集中,强调的是重点,抓住的是关键,要求的是矿长,体现的是生命
“令行禁止”,着力之处是以此为纲,每一个煤矿、每一名矿长都要严抓落实
攻坚首要,是发轫于现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矿长责任重大
之所以责任之重,在于岗位之重、生命之重
规定于矿长,也寄重托于矿长
希望全国千万名矿长不负党和政府、矿工和家属的殷切期待、望眼相盼
经验和做法:1、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活动,上上下下学习“七条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成立机构第1页共4页为确保落实到位,取得成效,成立以矿长、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逐条制定严格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和监督检查人
要求全矿牢固树立“煤矿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将“七条规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