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协作单位施工 管 理 办 法 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成本合同部编制 2003年 11月 26日 协作单位施工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效益和工程质量,减少合同纠纷,降低合同风险,合理地利用社会施工力量,有效和规范地组织协作单位承包工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签定合同的基本原则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3 协作单位的资质要求: 3.1 从事公路桥梁施工,具备法人资格,资信度好,技术设备精良, 拥有雄厚实力的单位。 3.2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 3.3 近 2年内,完成在建工程合同履约率高,顾客评价良好。 4 协作工程合同签定过程 4.1 市场开发部:负责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协作单位的有效资质资料、已完工程业绩及企业实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并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开发部与协作单位签定工程联合投标协议。该投标协议由市场开发部根据《市场开发管理办法》,对所投项目的管理费、投标费、投标书的编制、办理保函责任及费用、公司委派代表费用、工程中标后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数额、服从甲方的财务监督、检查及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约定,投标协议书同时约定如协作单位在中标后无力提交纳履约保证金,则按违约处理。工程中标后,由市场开发部负责组织合同交底,并将投标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等全部资料移交成本合同部。 4.2 成本合同部:根据联合投标协议及市场开发部移交的资料,成本合同部会同有关部门与协作单位进行协商、谈判,起草协作工程协议书,并负责组织合同评审会议,评审通过,协作单位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后,公司与协作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成本合同部负责向公司派驻代表移交相关合同资料。在签订协作工程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4.2.1协作单位的资质:承担公司协作工程的单位,应将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相关的业绩资料报送合同部。协作单位在协作工程实施中,应每年将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送交公司成本合同部。 4.2.2 履约保证金:按总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计算,协作单位在合同签定前,至少公司财务部交纳履约保证金总额 20%至 50%的现金作为担保,剩余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施工中按月扣除。对于协作单位愿意以其房产、土地、机械等抵押的,应按抵押的相关手续办理。 4.2.3质量保证金:按业主总承包合同文件的要求扣除或退还。 4.2.4管理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