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 一、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创建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安全防范 为了保证广大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全体住宿人员必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其他 事故等安全工作
第一条 爱护消防设施、设备,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公寓区的消防设施设备
严禁私拆防火、防盗等防护安全设施; 第二条 严禁私接电源,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铁床或金属架等物品上
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电吹风、电暖器、电热煲、电水壶、电玩具等大功率的电器(除已学校配套的公用洗衣机外,其它洗衣机不得进入公寓楼内); 第三条 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油炉、卡式炉等; 第四条 在学生公寓区内严禁点蜡烛,焚烧信件等杂物; 第五条 严禁将易燃品、易爆品、化学药品、易腐蚀物品等各种危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爆竹、硫酸等)带入公寓区内; 第六条 室内无人时,要自觉锁好门窗
不得留宿外来人员,所有钥匙仅限本人使用, 不得外借,行李、电器等大件物品进出楼,要到公寓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 公寓内不得安装搭接另外的照明设施,如果确有需要,可以使用安全台灯,但不得靠近蚊帐、被褥等; 第八条 加强防范意识,保管好个人现金、存折、银行卡,存折、银行卡须加密码并注意保密不要将密码泄露,手机、随身听、电脑等贵重物品要谨慎保管; 第九条 夜不归宿、节假日外出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责任自负
第二章 文明卫生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大学生应做 到行为文明、环境整洁、团结友爱、共同创造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十条 同公寓人员轮流值周,每日早、中两次清扫室内卫生,垃圾送垃圾篓内,门前 不得堆放垃圾,保持室内地面、阳台干净,不得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