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会安全保障方案 一、展馆方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保障展馆及其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二、参加展览会的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遵守展览会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服从安全管理,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围攻工作人员,不得投掷杂物
组展方或者展馆方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 伤 亡 事故 、治安案件 或者造 成 其他 严 重后 果 构 成 犯 罪 的,公安执 法部 门 将 依 法追 究 刑 事责任 ; 尚 不构 成 犯 罪 的,对 安全责任 人和其他 直 接责任 人员依 法给 予处 分 、治安管理处 罚
三 、馆内 安全管理 1
展馆( 包 括 1 #馆、2 #馆、3 #馆、4 #馆、5 #馆、6 #馆、7#馆、8#馆、卫生间、走廊通道、等场所)实行禁烟制
违者罚款50-200元
(只用1、2、3、4馆) 2
展馆内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如工作确需动火时,应先向会展中心安保部申请,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用火
动火时必须有现场负责人,负责动火前后的安全检查
严禁遮挡、圈占、损坏或挪用展馆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箱、灭火器等);悬挂或粘贴广告条幅,需先到经营部申报,批准后在指定位置悬挂
擅自悬挂者,将予以拆除,并罚款500-1000元
确保展馆内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米,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如有占用通道且不听劝阻者,将没收其物品,并罚款20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