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医疗法第一节医疗法概述一、医疗法的概念医疗法(医疗保健法):调整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医疗法的体系目前我国医疗法还没有形成以某个法律为核心的体系医疗法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献血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第二节医疗机构一、医疗机构的概念医疗机构:依法定程序设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登记(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审批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形式: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床位不满 l00张的,每年校验 1次;床位在 100张以上的,每 3年校验 1次。三、医疗机构执业执业要求:1.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2.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3.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4.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5.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6.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7.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9.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10.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11.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12.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13.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14.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