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 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为维护公民健康,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相对人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为给予制裁的行政执法行为。 卫生行政处罚的特征 1.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的主体只能是卫生监督主体。 2.卫生行政处罚的对象只能是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依法应当给予卫生行政处罚的相对人。 3.卫生行政处罚是对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的制裁。 4. 卫生行政处罚既要遵循卫生行政处罚的实体性规范,又要遵循卫生行政处罚的程序性规范。 卫生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区别 适用违法行为:违反卫生行政法规-刑律 体现权力:国家行政权-国家司法审判权 主体:卫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程序:行政程序-司法程序 处罚种类; 卫生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性质:外部管理社会职能-内部管理权限 决定机关:卫监主体-所在机关,上级机关 对象行为:违法相对人-违法失职国家工作人员 依据:社会公共卫生法规-国家工作人员法规 形式:权利有关-职务相关 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内部申诉 行政处罚原则 (1)法定:主体 依据 程序 (2)公正、公开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保障相对人权利; (5)职能分离; (6)司法程序优先原则 (7)一事不再罚 司法程序优先原则 涉嫌犯罪,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同时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还应当依法提出卫生行政处罚的意见。 对他人造成损害 的,应当依法承 担 民事责 任 移送管辖 卫生行政案 件 移送,即 移送管辖 ,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发 现已 受 理的某 一特定的案 件 不属 于本 行政机关管辖 范围 或者 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管辖 时,而 移送有管辖 的或便 于 有权机关处理的活 动 。 移送的程序 一、移送的准备 (一)书面报告 (二)移送所需附的材料 二、移送的批准 三、移送的执行 审查处理结果 1 立案 本机关同时作出行政处罚的,应留存案卷材料的原件,但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应移送原件 2 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并退回相关案卷材料。 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要式) 罚款 (指向合法财产) 没收违法所得(通过违法行为获得财产) 没收非法财物(违禁物品,实施违法工具) 责令停业停产 暂扣吊销许可证 吊销卫生行政许可 “吊销”卫生行政许可是指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