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品、易制毒品和危险品管理规章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本司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品的计划、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程序,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杜绝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订此本管理规章制度
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所有剧毒品、易制毒品的采购、保管,适用(含生产、试制、化验等作业)和处理
1 部门经理为主管领导,负责各部门领用剧毒品、易制毒品的批准
2 化验部为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入库验收、领用审批、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和处理
3 采购部负责剧毒品、易制毒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发放和复核工作
4 领料人负责剧毒品、易制毒品的领用、现场监督、复核和退库工作
1 剧毒品、易制毒品采用专库或专柜保管,人员入口处设有防毒面具(罩)柜,附近应有水龙头和急救用品及相应的消防设施
2 所有涉及剧毒品、易制毒品的人员应掌握所保管剧毒品、易制毒品的理化特性、毒性和防护办法,应急救治措施等
3 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品时,使用人员应预先穿戴好防护器具,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其防护器具应按剧毒品、易制毒品得特性来配置) 5 程序 5
1 采购 5
1 本公司因生产、试制、检测、化验等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的化学品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名称、数量、质量)至采购部
2 采购部负责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并指定专门负责人,主管《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保管、填写、审核、签批和使用相关事项
3 采购部列出需采购的剧毒品、易制毒品名称、数量、质量、供应商等,到公安部门申报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易制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