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级安全培训教案内容 一、安全培训的意义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风险的辨识、控制、应急处置和避险自救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 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安排 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表》 三、安全教育培训职责与分工 根据《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安全教育培训职责与分工: 1. 主管部门:综合培训中心。负责厂级安全教育,负责全公司安全再培训计划的编制,负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再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生产岗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证发放、复检工作。 2.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负责本单位安全再培训计划的编制、组织与实施。 四、安全教育培训一般规定 1. 公司经理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由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由经国家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 定的具 备 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 构 进行培训。 2. 部室 、车间级领导及 各级技 术 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任职、上 岗;首 次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以本公司自主培训为主,以参加集团公司及其他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为辅。 3. 生产岗位员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凡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工、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等)必须经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入厂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厂级安全教育不少于16学时,由安监部组织培训和考核,并存档;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由车间(部门)主任负责组织培训;班组级教育不少于32学时,由各车间(部门)按实际情况进行,由班长负责组织培训。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各岗位人员的再培训工作由所在部室、车间组织实施,并考核。 4.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由分配及接收单位的一把领导负责。 5. 新员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岗位技能培训,经过三个月后,再由车间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独立顶岗操作。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