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历次刑法修正案全文(19)

历次刑法修正案全文(19)_第1页
1/25
历次刑法修正案全文(19)_第2页
2/25
历次刑法修正案全文(19)_第3页
3/25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1 9 9 9 年1 2 月2 5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七号) 1 9 9 9 年1 2 月2 5 日,对刑法作如下补充修改: 一、第一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刑法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将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修改为:“未 经 国家有关 主管部 门 批 准 ,擅 自 设立 商 业银 行、证券 交 易 所 、期货 交 易 所 、证券 公司、期货 经 纪 公司、保险 公司或者其他金融 机 构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 造、变 造、转 让 商 业银 行、证券 交 易 所 、期货 交 易 所 、证券 公司、期货经 纪 公司、保险 公司或者其他金融 机 构 的经 营 许 可 证或者批 准 文 件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四、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修改为:“证券 、期货 交 易 内 幕 信 息 的知 情人员或者非 法获 取 证券 、期货 交 易 内 幕 信 息 的人员,在 涉 及 证券 的发 行,证券 、期货 交易 或者其他对证券 、期货 交 易 价 格 有重大影 响 的信 息 尚 未 公开 前,买 入 或者卖 出该 证券 ,或者从事与 该 内 幕 信 息 有关 的期货 交 易 ,或者泄 露 该 信 息 ,...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历次刑法修正案全文(19)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