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1、总则 1
1 制定的目的 压力容器是我厂生产过程中完成反应、换热、贮存,分离等作用的一类的特种设备,其介质一般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危险及危害性大的特点
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1
1 本规程适用于我厂受技术监督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察的最高工作压力为 0
1— 35mpa,工作温度为-20— 450℃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维护和检修
2 我厂压力容器的拆移修理和修理中的改造除遵循本规程外,还应遵循下列规程
1 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
2《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1
3GB150《钢制压力容器》; 1
4GB50094-98《球形贮藏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2、完好标准 2
1 零、部件 2
1 零、部件齐全、完整
各紧固件以及零部件材质符合要求
2 安全附件齐全,安装正确
灵敏可靠并在有效检定其内
3 各种控制仪表,仪器,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有效
4 附属管件、阀门、支架(座)等安装合理、牢固可靠;所有罗栓伸出长度符合要求
5 防腐层,绝热层以及护壳完好
保温及防冻设施完整、有效且符合要求
6 基础、支座稳固可靠,无异常倾斜和下沉现象
7 容器表面适当位置应有压力容器铭牌
(一九八六年前技用者除外)和注册登记牌
2 运行性能及安全状况等级 2
1 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必须达到3 级以上,新投用的容器达到2 级以上
2 工艺指标能达到设计要求或查定的能力
3 无跑冷和超温、超压现象
4 无明显变形、鼓包、凹陷或倾斜
5 无异常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