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压力容器的管理,确保压力容器安全、稳定、长周期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压力容器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指压力容器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第四条 各部门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不断提高压力容器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压力容器管理是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加强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的领导下,依据总部、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压力容器管理网络和管理责任制,全面履行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压力容器的运行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是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总部相关制度
(二)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的设计、采购、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更新等全过程管理
(三)负责或参与对从事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及安全附件及安全附件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检验单位资质的审查
(四)负责压力容器检验队伍的安排及专业协调工作
(五)监督、检查各厂及二级单位编制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定期检验计划及实施情况
(六)负责压力容器注册登记和领(换)证前的技术性审查工作
(七)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二)负责压力容器的运行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符合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的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