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竣工验收 1 0
1 当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后,应及时向用户(或其指定的工程监理部门)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 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进行交接验收时,应由施工工地的技术负责人和用关的专业技术人员会同用户代表,对交验的管道实施现场检查并确认下列内容: 1 0
1 工程的范围和包括的内容符合合同规定
2 竣工工程符合设计文件、图纸的最终(最新)版的要求及设计部门、用户提出的书面修改文件
3 管道系统按照设计文件指定的或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和检验,质量符合要求
3 施工单位应向用户提供下列文件(或相当): 1 0
1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本项施工工程的审批表
2 管道组成件、支承件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复验补验报告
3 设计修改文件及材料代用报告
4 对于 1 0 0 %射线检验的管线,要有准确表明焊缝位置、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位置的单线圈
5 竣工图 1 0
6 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1 0
1 阀门试验记录
2 安全阀最终调试记录
3 隐蔽工程(封闭)记录
4 管道补偿装置安装记录
5 焊接记录
6 热处理报告
7 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8 管道系统吹扫及清洗记录
9 射线照相检验报告
1 0 超声检测报告
1 1 磁粉检测报告
1 2 渗透检测报告
Q/GYT-C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