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肝癌的放射治疗 ——摘自南京解放军第八一医院肿瘤内科刘秀峰主任医师 放疗是恶性肿瘤治疗的三大基本手段之一,但在20 世纪 90 年代以前,由于放疗效果较差,且对肝脏损伤较大,因此原发性肝癌患者较少接受放疗。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之后, 现代的放疗技术:三维适形放疗(3-dimensional conformal radiation therapy, 3DCRT)和调强适形放疗(intensity modulated radiation therapy, IMRT)等技术逐渐成熟,为放疗在肝癌治疗中的应用提供了新的机会。国内外学者已经陆续报道了采用3DCRT 和 IMRT 放疗技术治疗不能手术切除的原发性肝癌的研究,在经过选择的患者,3 年生存率可达到25%~30%。对下述患者可考虑放疗:肿瘤局限,因肝功能不佳不能进行手术切除,或肿瘤位于重要解剖结构,在技术上无法切除,或拒绝手术。另外对已经发生远处转移的患者进行姑息治疗。 (一 )肝癌的放疗指征 肝癌的放疗适用于:①一般情况好,如KPS>=70 分,肝功能Child-Pugh A 级, 单个病灶;② 手术后有残留病灶者;③ 需要肝脏局部肿瘤处理,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并发症,如肝门的梗阻,门静脉和肝静脉的瘤栓;④ 远处转移灶的治疗,如淋巴结转移、肾上腺转移、骨转移,放疗可减轻患者的症状,改善生活质量。 在原发性肝癌的治疗中,放疗可以应用于下列情况:①局限于肝内肝细胞癌:放疗与介入联合治疗可显著提高有效率和生存率,循证医学证据为C 级 ;② 肝细胞癌伴癌栓:放疗可针对外科或介入治疗后出现的癌栓以及原发灶的癌栓(包括下腔静脉癌栓), 可以延长患者生存期,循证医学证据为C级 ;③ 肝细胞癌伴淋巴结转移:放疗可显著改善淋巴结转移的肝细胞癌患者的生存期,循证医学证据为C 级 ;④ 肝细胞癌肾上腺转移:放疗可缓解肾上腺转移灶出现的症状,但尚无证据说明放疗可以延长生存期;⑤ 肝细胞癌骨转移:放射治疗的目标为缓解症状从而提高患者生存质量,但无证据说明能够延长患者生存期;⑥ 肝内胆管细胞癌:放疗可延长切除术后切缘阳性和不能切除的肝内胆管细胞癌患者的生存期,循证医学证据为C 级。上述原发性肝癌的放疗,大部分为姑息性的手段,疗效较差,即使能延长生存期,也仅为数月。但针对上述原发性肝癌的其它治疗方法,也未能显示有更好的疗效和更强的循证医学证据,目前放射治疗仍然是可考虑的重要治疗方法之一,特别是针对肝外的转移病灶。 (二 )肝癌放疗的技术 1. 放疗剂量的分割:已有的临床经验表明,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