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原子吸收检定规程详文 目录 一 概述 二 技术条件 三 检定条件 四 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五 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 附录 检定用空心阴极灯稳定性(暂行)检测方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单、双光束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以下简称仪器)的检定。 一 概述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是根据被测元素的基态原子对特征辐射的吸收程度进行定量分析的仪器。其测量原理是基于光吸收定律: A=–lgI/I0 =–lgT =KCL 式中 A 吸光度 ( 其单位为 A ); I 入射光强度 I0 透射光强度 T 透射比 K 吸光系数 C 样品中被测元素的浓度 L 光通过原子化器的光程 仪器的主要结构如下:特征辐射光源---原子化器---单色仪---检测系统 按光束形式可将仪器分为单光束型和双光束型,原子化器可分为火焰原子化器及无火焰(石墨炉)原子化器等。 二 技术要求 1 外观与初步检查 1.1 仪器应有下列标志: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出厂编号与出厂日期等。 1.2 仪器及附件的所有紧固件应紧固良好;连接件应连接良好;运动部件应运动灵活、平稳;气路系统应可靠密封,不得泄露。 1.3 仪器的各旋钮及功能键应能正常工作;由计算机控制或带微机的仪器,当由键盘输入指令时,各相应的功能应正常。 2 波长示值误差与重复性 波长示差误差不大于±0.5nm,波长重复性优于0.3nm 3 分辨率 仪器光谱带宽为 0.2nm 时,应可分辨 279.5nm 和 279.8nm 双线 4 基线稳定性 30min 内静态基线和点火基线的稳定性应不大于表 1 所列指标。 表 1 基线稳定性 (A) 项 目 新 制 造 使用中和维修后 静态基线 最大零漂 最大瞬时躁声 ±0.005 0.005 ±0.006 0.006 点火基线 最大零漂 最大瞬时躁声 ±0.006 0.006 ±0.008 0.008 5 边缘能量 在仪器波长处,应能对193.7nm,铯852.1nm 谱线进行测定,其瞬时躁声应小于0.03A。 6 火焰法测定铜的检出限(CL(K =3))和精密度(RSD) 新制造仪器应分别不大于0.008µg/ml 和 1%;使用中和修理 后的仪器应分别不大于0.02µg/ml 和 1.5%。 7 石 墨 炉 法测定隔 的检出限(CL(K =3)),特 征 量(C。M。)和精密度(RSD) 新制造仪器应分别不大于2pg, 1pg 和5%;使用中和修理后的仪器分别不大于4pg, 2pg 和7%。 8 样品溶液喷吸量和表现雾化率 吸喷量应不小于3ml/min; 雾化效率应不小于8%。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