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船舶公司 船员扩大自修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开展扩大自修,增强船员吃苦奉献、爱岗敬业意识,提高船员的动手能力和技术水平,使设备故障得到快速解决,有效降低修船成本。 2、内容 本办法规定了扩大自修管理流程、项目范围、组织实施、质量保证、价格标准、奖励办法等。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属所有船舶。 4、项目确定 4.1 本办法的扩大自修是指计划厂修、适时养护中应委托厂修的工程而由船员自行承担的和施工期间进行的紧急修理。 4.2 扩大自修项目编报及审定根据《船舶扩大自修项目界定》(附件1)。对所列范围以外项目,或已界定项目但有特殊情况者,由公司船机技术部参照该“项目界定”划定。 4.3 船舶分轮机部、甲板部由轮机长、大副按“项目界定”编写扩大自修修理单,并经船长审核签字后上报,同时做好扩大自修所需备件材料的申请。计划厂修在修船前30 天随厂修项目单一起上报,适时养护的扩大自修修理单与养护申请一同上报,施工期间的扩大自修修理单上报可与修理同步进行。 4.4 对船舶上报的扩大自修项目单,机务主管需逐项审核,防止不必要的过剩修理和重复修理,并核准项目的界定,作为扩大自修实施的依据。 5、组织实施 5.1 公司船机技术部根据各船舶修理计划和施工安排,年初制定的扩大自修工作计划,并下达各船舶扩大自修人工产值指标,同时编制公司扩大自修奖预算指标,由公司人资部报局公司审批。 5.2 公司船机技术部负责扩大自修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机务主管负责对分管船舶扩大自修工作的协调组织和质量监督,负责所需备件及材物料的供应和扩大自修资料的收集。 5.3 各船舶船长、政委、轮机长负责本船扩大自修工作的组织 2 发动和技术指导,努力调动全船各岗位人员的积极性,由船长统一调配人力资源,机甲两部门密切配合,做到行动及时、实施规范、安全保质,成效明显。 5.4 广大船员是扩大自修的具体操作者、实施人,要把扩大自修作为增强技能、提高水平的机会来对待,做到积极投入、乐于奉献、规范操作、人机安全。 6、交验与质保 6.1 船舶的轮机员、驾驶员对分管设备的修理,应遵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和修理标准进行,并负责所修设备的交验和质量保证,同时负责汇总本人所承担的设备检修记录,检测记录,编制试验、试车大纲,做好试车前的准备工作和试车后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6.2 机务主管和轮机长、大副在修船过程中,对重要设备和某些设备的重要环节,要监督检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