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导师(校、企)选拔、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双导师(校、企)选拔标准 (一)指导教师选拔标准 1 .能较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 .工作认真负责,善于表达沟通、具备言传身教的能力,德才兼备。 3 .指导教师一般在工作岗位工作满 3 年以上。 4 .指导教师需是专业科室骨干教师。 5 .指导教师要求中级及以上“双师型”讲师担任。 6 .有过评选为优秀教师或先进教师者优先。 (二)企业师傅选拔标准 1 .能较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2 .工作技能优秀,善于表达沟通、责任心强、具备言传身教的能力。 3 .在工作岗位工作满 3 年以上。 4 .技能水平需达到高级工及以上水平 5 .有过成功带新员工经验者、评选为优秀员工者优先。 二、双导师(校、企)培养方法 (一)培养条件: 1 .承担主要教学工作任务的专业教师(专任);一线企业兼职教师; 2 .专业教师(专任)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企业兼职教师 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 5 年以上实践经验或技术工种中级以上执业资格。 (二)培养方式:校企联合培养专业教师的方式 1.校企双方选派专业教师(专任)和企业一线专业兼职教师参加国家相关 部门组织的职业培训班进修学习。 2.选派专业教师(专任)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或参加行业企业举办的职工 职业技能培训班学习。 3.与学校合作办学的行业企业开设专业教师(专任)培训班,对专业教师 (专任)进行实操技能及企业文化方面的培训,提高专业教师(专任)的实操能 力和实践教学的能力,使专任教师 3 年内达到兼职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 4.学校开设专业教师(兼职)培训班,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对来自企业一 线的专业兼职教师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使兼职教师 3 年内达到专任教师的理论教学水平。 5.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 1 次“专业专任教师+企业专业技术员”经验交流会, 使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交流中各取所长、各补所短。 6 .依托学校科研项目和课题,吸引企业高层次人才加入项目组参与课题研 究,为学校专业教师(专任)提供项目研究实践方面的指导。 (三)联合培养程序 1 .确定合作企业。与有合作意向的行业企业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书。 2 .申请。学校与相关企业制定出详细可行的《联合培养计划方案》和《联 合培养申请书》各一份,提交学校组织人事处和教务科研处进行审查。 3 .审核。学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