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社区党的组织建设意见为了全面贯彻“*”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及*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企业和社区的领导,增强企业、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企业和社区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企业和社区党的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社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加强企业、社区党的组织建设,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县域经济“一主三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新的经济组织大量涌现,大批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企业和社区党的组织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成为了党的建设的薄弱环节
加强企业、社区党的组织建设,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施“工业兴市”战略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和社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和社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企业、社区党的组织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建立健全企业、社区党的组织(一)按照《党章》规定,企业、社区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人的,可建立党总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100人的,可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按地域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
(二)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或者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时,要以企业规模大小、党员人数多少和工作需要为依据,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
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其改制方案已实施到位,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而又没有建立党组织的要在今年9月底前建立党组织;改制方案已通过审批,尚未实施到位的,要在企业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