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名师阮齐林总则复习讲义(2) 第二章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概念、分类 一、犯罪概念:第13 条,危害社会依法以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1、犯罪的基本特征:⑴违反刑法(罪刑法定);⑵危害性(→客体);⑶可谴责性(→罪过:故意过失)。 第13 条但书及罪与非罪的界限:犯罪的“量”(危害程度)的观念; “情节严重”的两种意义:(1)定罪意义,构成要件;(2)量刑意义,加重构成(升格法定刑) 二、犯罪分类:亲告罪非亲告罪,5 个亲告罪,⑴侮辱,⑵诽谤、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⑷虐待,⑸侵占。亲告罪的限制:⑴危害公共利益,⑵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第二节犯罪的一般要件 格言:犯罪不外是客观违法o 主观有责的行为。人实施的行为: (1)客观上有行为o 危害性(违法性); (2)主观上有责任(应受谴责o 罪过→故意o 过失o 期待可能)。其中,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触犯正条构成要件是犯罪的法律特征(刑事违法性) 犯罪的结构→客观 o 主观两分;犯罪的内容:违法o 责任。 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 故意或 者 过失,而 是由于 不能抗 拒 或 者 不能预 见 的原 因 所 引 起 的,不是犯罪。 (3)触犯正条(构成要件)→法治 原 则:该 行为 例 (1)甲 以非暴力方 式 讨 债 ,该 当 何 罪? 刑法中没 有“非暴力方 式 讨 债 ”的正条,甲 的行为没 有触犯正条,不为罪。 例 (2)甲 遭 到 乙 持 刀 的猛 烈 攻 击 ,不得 已 抵 抗 中将 甲 打 死。甲 的行为符 合 第232 条的(故意杀 人)犯罪构成,但是没 有违法性(正当 防 卫 )。 例(3)甲(13 岁)抢劫乙3 万元,甲的行为符合第263 条(抢劫罪)的犯罪构成,也有违法性,但没有责任。 3.四要件说:(1)犯罪客体→(危害o法益);(2)客观方面(行为o对象o结果o时空); (3)主观方面(故意o 过失);(4)主体(责任能力o 年龄)→责任 一、犯罪客观要件(行为o 对象o 结果o 行为时空o 因果关系) (一)行为 1.行为形式:①作为与②不作为,如当班故意不给锅炉加水至爆炸。③持有行为。 2.不作为行为成立犯罪的要件: (1)要件:①有义务、②有能力、③有危害→义务来源。 (2)不作为义务来源:(1)法律上的明文规定。(2)职务上、业务上的要求。(3)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4)因为先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