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年检所需材料清单外资企业成立审批所需材料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需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2、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原件,需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3、设立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需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由工商局出具)5、企业章程(原件,需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如合资、合作企业则需要企业合同(原件,需合作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合同、章程参考范本需注意事项:(1)企业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分期出资(二年内)和一次性到资(6个月内)两种,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范本进行修改(相关法规附一);(2)企业可设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6、投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但需要参看原件,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应由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7、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投资者(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原件,明确授权,注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8、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监事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投资各方委派董事、监事的文件
9、企业法定地址证明(租赁协议和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0、资信证明(可放在投资方的登记注册证明里面一起公证认证)备注:1、国家规定的需要前臵审批的项目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第1页共4页批,如:娱乐类项目、餐饮类项目、金融类项目;2、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项目,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关于再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已缴清的验资报告、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具体部分审批流程:区商务部门审批的项目:办理名称预核准(工商部门)---办理项目核准(发改委)--涉及专项规定的需办理前臵许可---设立审批(区商务部门)---办理企业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