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前解散,劳动关系该如何处理?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该如何维权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虽然已经形成从属性劳动,但不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的劳动力使用与被使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现实中还是有不少数的用人单位不与所属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者维权困难。虽然说事实劳动关系也受法律保护,但事实劳动关系毕竟不比劳动合同关系更合法,一旦发生了劳动争议也不容易解决。面对现实,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要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在此提醒劳动者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要取得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如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尽快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谈话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用人单位出具的不签合同的证明等。二要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类似合同的协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培训获得的证书及相关票据、工资卡、考勤卡、工作证、开会通知、报销凭证等。三要针对用人单位的不法行为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并请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或处以罚款,依靠法律力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