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稳定就业局势工作方案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根据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XX〕8号)和《关于实施“五缓四降三补”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XX〕16号)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见到成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帮企业、保就业、保稳定”这条主线,在一定期限内,采取“缓、降、补”等综合措施,积极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鼓励困难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我市就业局势
二、主要措施全市采取“五缓二降一补”等综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困难企业可以缓缴半年五项社会保险费
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在20XX年之内,允许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缓缴6个月内的社会保险费
核准缓缴期间,单位应缴纳部分,应继续按月申报,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企业按月代扣代缴,存入个人账户
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
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协议,社保经办机构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担保、抵押
缓缴期间企业有能力缴费的,可以提前结束缓缴期,按规定正常缴费
在20XX年度内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率
在20XX年内,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6
5%降低到5%,降幅为23%,个人缴费比例不变,存入个人帐户;生育保险费率由现行的0
8%降低到0
4%,降幅为50%
以上两项保险费率降低期限为12个月,以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此规定适用于各类缴费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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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对困难企业给予适当的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