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准入条件 钢铁行业 工信部昨天开始对《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集意见,根据《办法》,产能在百万吨以下的普通钢企和50 万吨以下的特钢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工信部一位官员告诉笔者,目前国内钢铁企业大约有300~400 家,其中能达到上述准入条件的大约只有80 家左右。这意味着全国约五分之四的钢铁企业将面临行业准入“生死劫”。 而产能规模并非政府对钢铁企业制定的唯一准入条件,《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还规定了另外五个准入条件。 六大准入条件 《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的生产经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准入条件,包括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以及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 根据《办法》,现有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ISO9000 系列标准认证,且两年内未发 生重 大产品质量事 故 。 在环保方面,《办法》要 求 钢铁企业必 须配 套 完备的污 染 物排 放 监 测 和治 理设 施 ,具备健 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两年内未发 生重 大环境污 染 事 故 。具体排 污 指 标方面,《办法》要 求 企业吨钢污 水排放量不超过2 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 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 千克等。 在中国提出了碳强度减排目标的大背景下,《办法》对钢铁企业的能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办法》要求所有钢铁企业必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对具体的产品能耗提出了最高限额,例如,作为钢铁行业最核心工序的高炉工序,《办法》要求其能耗不得超过411 千克标煤/吨等。 若将《办法》对钢企的产品能耗最高限额逐项相加人们就会发现,《办法》对吨钢能耗的最高限额仅为0.674 吨标煤,甚至比中国政府此前确定的2020 年标准还要严格——2005 年,中国颁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要求中国钢企到 2020 年将吨钢能耗平均降至0.7吨标煤。 在工艺与装备方面,《办法》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约束性指标。例如,要求企业的高炉有效容积400 立方米以上等。 这个指标也略为“超前”,按照年初公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国本打算在2010 年底前淘汰300 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2011 年底前再淘汰400 立方米及以下高炉,新 的准入 条 件意 味 着 400 立方米高炉这个门 槛 提前一年施 行了。 值 得关 注 的是 ,针 对上述 各 个“门 槛 ”,《办法》提出,若企业无 法满 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