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和仪器配备标准(试行) (吉林省教育厅 吉教装备字[2004]11 号 2004 年3 月26 日) 第一章 总 则 1.0.1 条 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功能教室是学校必备的设施,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教育技术装备是学校现代化教学手段的重要条件之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普九” “普实” 成果,加快我省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的步伐,全面提高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特制定《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标准和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简称建设标准)。 1.0.2 条 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主要是指在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中的建设、配备、管理和使用,包括基础性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和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两方面。基础性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建设与配备,主要包含:理科实验室、地理室、科技活动室、劳动技术室、图书室(馆)、卫生室、音体美类和文科类专用功能教室等的建设与配备。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配备是指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现代化通讯等科学技术。主要包含:计算机室、语音室、多媒体电教室、电子备课室、电子图书阅览室等专用功能教室和校园广播、闭路电视,校园计算机网络等系统。 1.0.3 条 “建设标准” 是结合普通高中和九年义务教育新的课程标准、新教材和信息技术课程,在进行充分调查、测算、论证的基础上,既考虑到与“普九” “普实” 标准的衔接,又考虑到我省实验室及多功能教室建设的发展,参照GB102— 2002 国家标准而制定的。该标准作为我省中小学进行实验室及多功能教室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改建、新建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 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既要满足现实需要 又要考虑长远发展 2.1.1 条 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要满足新的课程标准、新教材和信息技术课程对教育技术装备提出的要求,引导学生从验证性实验向探究性实验过渡。 2 .1 .2 条 适应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的需要。新的科学知识必然反映到教材中来。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要充分考虑科学发展趋势,经济建设对人才需求的趋势。 2 .1 .3 条 要有发展的眼光和超前的意识。在新建、改建实验室及其功能教室时,建筑设计要符合规范化要求,结构与布局要合理、科学、实用、美观,杜绝不合理、不适用、不符合未来发展需要的盲目建设。 第二节 节约资金 保证质量 2 .2 .1 条 建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