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吊索具管理,确保员工及企业财产安全,根据《GB/T 5972-2009/ISO 4309:2004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16271-2009 钢丝绳吊索 插编索扣》、《GB/T 6946-2008钢丝绳铝合金压制接头》、《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等标准,结合厂(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吊索具的进货验收、使用、保养、检查与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厂(处)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采购与配备 第四条 厂(处)所用吊索具的进货、验收、发放全部由器材供应站负责,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购置。 第五条 器材供应站必须对吊索具供货单位进行严格的评价,包括:供方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信誉和HSE业绩等,不得采购未经评价或评价不合格的厂家生产的吊索具。 第六条 吊索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永久性标记,否则不予入库。合格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 要 技 术 性能参 数 ; (二)说明书内容主 要 包括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 (三)标记内容至 少 应包括:额 定起重量(极 限 工作 载 荷 )、检验标志 、合格标识 、生产编号 、制造 日 期 、制造 单位。 第三章 使 用 第七 条 使用单位应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规程或相 应的规章制度 。 第八 条 使用吊索具应当 遵 守 下列 规定: (一)熟 知 各类 吊索具及其 配件 的性能、使用注 意 事 项 、报废标准。 (二)在 吊装作 业前 ,应对吊索具及其 配件 进行检查,确认 其 性能完 好 。 (三)选 用绳索、卸 扣、吊钩 ,必须符 合安全使用规定。吊装作 业时 ,吊索(含 各分 肢 )不得超 过 安全载 荷 (应当 考 虑 高 低 温 、腐 蚀 等特 殊 工况 )。 1.常 用钢丝绳的选 用,应根据吊物 重量、钢丝绳索具额 定起重量和最 小 破 断 拉 力推 荐 值严格选 取 相 应直 径 的钢丝绳,不得凭 经验判 断 。 2.纤 维绳吊索、人 造 纤 维吊带 根据吊物 重量、挂 绳方式 对照 吊索、吊带 上 的标识 吨 位选 用 。 大 麻 、 椰 子 皮 纤 维 绳 不 得 制 作 吊 索 , 直 径 小 于 16mm细 绳 不 得 用 作 吊 索 , 直 径 大 于 48mm粗绳 不 宜 用 作 吊 索 。 3.吊 链 的 选 用 , 应 按 吊 链 极 限 工 作 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