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第 1 页 共 7 页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批准人 职务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1 目的 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吊装作业,避免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所有吊装作业,新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3 编制依据 GB5082-85 《起重吊装指挥信号》 HG23015-1999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4 释义 4.1 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 重大吊装作业:吊装物体(或土建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大于等于40T或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吊装作业。 4.3 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4 《吊装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5 职责 5.1 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重大吊装作业方案,对吊装作业进行专业监督管理。 5.2 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 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4 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作业人员职责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第2 页 共7 页 a)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b)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c) 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d) 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e) 吊装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 监护人员职责 a) 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 对吊装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 c) 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吊装作业监护人由施工单位指派,申请单位可根据作业需要增派监护人。 5.4.3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吊装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及特殊工种资质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