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一 章 同 城 票 据 交 换 同 城 票 据 交 换 是 指 同 一 票 据 交 换 区 域 内 的 银 行 分 支 机构 将 代 收 代 付 的 票 据 , 按 照 时 间 、场 次 , 集 中 到 人 民 银 行 指定 场 所 进 行 交 换 , 轧 计 往 来 银 行 间 的 应 收 、应 付 差 额 , 由 人民 银 行 以 转 账 方 式 清 算 资 金 的 业 务 模 式 。 同 城 票 据 交 换 分 为提 出 业 务 和 提 入 业 务 两 种 。 本 章 节 适 用 于 参 加 西 安 区 域 票 据 交 换 的 机 构 。 第 一 节 基 本 规 定 一 、西 安 区 域 票 据 交 换 的 基 本 原 则 票 据 为 准 : 指 西 安 区 域 票 据 交 换 使 用 统 一 格 式 的 清 分 机专 用 票 据 , 作 为 记 载 经 济 业 务 和 明 确 经 济 责 任 的 书 名 证 明 ,并 按 照 西 安 银 行 电 子 结 算 中 心( 以 下 简 称 “结 算 中 心 ”) 的 规 定 ,使 用 打 码 机 进 行 打 码 。 按 场 轧 平 : 指 结 算 中 心 每 天 组 织 两 场 票 据 交 换 ( 休 息 日 、法 定 节 假 日 及 年 终 决 算 日 除外) , 每 场 清 分 票 据 , 轧 平 账 务 ,生成本 场 的 票 据 交 换 差 额 。 交 换 场 次 安 排和 票 据 送达时 间 按交 换 差 额 进 行 资 金 清 算 。 按 场 清 算 : 指 按 场 次 对各交 换 行 交 换 差 额 进 行 资 金 清 算 。 人 民 银 行 不垫款: 指 各清 算 行 必须保证 在人 民 银 行 的 清算 账 户上有足够的 资 金 , 用 以 支 付 应 付 交 换 差 额 。 二、资 金 清 算 ( 一 ) 西 安 地区 票 据 交 换 的 资 金 清 算 方 式 分 为 直接清 算2 和 间 接 清 算 。 直 接 清 算 是 指 交 换 行 在 人 民 银 行 西 安 分 行 营 业管 理 部 开 立 清 算 账 户 , 用 于 清 算 票 据 交 换 轧 查 净 额 。 间 接 清算 是 指 交 换 行 通 过 指 定 清 算 行 的 清 算 账 户 清 算 票 据 交 换 轧差 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