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1 4 年一建《建设工程经济》复习题集第二章第三节 1Z 102030 收入 1
收入的分类及确认 狭义上的收入,即营业收入,是指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广义上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营业收入是构成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按收入的性质,企业的收入可以分为建造(施工)合同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建筑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有其相应的确认原则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核算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建造合同中有关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实际上是确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一组建造合同是合并为一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还是分立为多项合同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对建造承包商的报告损益将产生重大影响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算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建造合同的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将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处理: (1)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来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分两个步骤:第一步,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第二步,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
确定建造(施工)合同完工进度有以下三种方法: ①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该方法是一种投入衡量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常用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一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