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价值实现的途径 “人才”这一概念,古代思想家常用“人"、“成人"或“贤"来表达
在笔者看来,任何正常的人都具有某种能力或潜能,只要他(她)把自己的才能或潜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了,他(她)就是人才
从这个意义上看,企业员工都是潜在的人才,关键在于能否创造一种潜能制度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我们之所以要在企业贯彻效率公平的价值理念,是因为我们确信这样的价值理念符合“人性”,能够发挥员工的潜能
一、影响员工价值实现的因素 从员工自身的角度来看,有四个因素影响到他们的价值实现:其一是员工的自身素质
自身素质的高低表现为能不能信任工作,自身素质决定于智力、后天的教育等
其二是员工的能质和能级与岗位的要求是否适应
其三是员工的心态是否平衡
其四是员工的风险意识
也就是说,一个员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转变为一个对企业、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才,取决于他(她)是否同时具备“能为"(能够做事)的素质, “适为"(做合适的事)的条 件 ,“愿 为”(愿 意做事)的心态和“敢 为”(敢 于做事)的勇 气
“能为”就是指 有能力做事,表明 主 体 名 实相 符,具备较 高的德 能、体 能、技 能和智能素质; “适为"就是指 做合适的事,表明 主 体 的能力大小 、能力类 别 与所在职 位的要求相 吻 合;“愿 为”就是指 主 动地、积极地做事,主 体 “愿 为"与否取决于“心态",心态好 坏 决定于制度;“敢 为"就是指 敢 于承 担 风险、敢 于创新 ,主 体 “敢 为”与否也决定于制度,特 别 是奖 惩 、激 励 制度
一个员工只有同时解 决了能够做事、做适合的事、愿 意做事和敢 于做事这四个问 题 ,才能把事情 做成、做好 ,才能成为名 副 其实的人才
一般 来说,解 决这四个问 题 有两 个途径:一是靠 道 德 教化 ,提 高人的思想境 界 ;二是靠 制度激 励 ,调动人的潜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