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公司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 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台风)。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资料)。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灶、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八条 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2.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