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直通车服务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市大企业加快发展,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管理机制创新、整合服务资源、优化发展环境、服务重点企业为目标,以创新服务理念、改善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为基本要求,打造全市共享的服务品牌,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直通车”适用范围享受环保直通车服务的大企业,是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的实施意见》中划定的注册在我市的75家大企业
对享受直通车服务政策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初根据市政府公布的企业予以调整
三、“直通车”服务的主要内容(一)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由我局受理审批的建设项目,在环保直通车服务范围内的,其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达到受理的基本条件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的审批时限压缩为法定时间的50%,并进一步压缩建设项目集体研究领导小组审查的时限,由目前的7天缩短为2-3天
对国务院扩大内需“十项措施”支持的项目和我市拟申请上级资金的项目,均实行“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对省、市环保局受理审批、需我局初审的建设项目,在环保直通车服务范围内的,只要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的基本要求,初审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于环保竣工验收、发放排污许可证等工作,其提供的材料、文件质量达到了受理的基本条件时,将办理时间原则上压缩到法定时间的50%以内
(二)加强主动服务,推进办事进程
加强与市发改、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及第1页共3页时了解大企业新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实施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对于新建项目环评文件的编制和报批提供主动、优质服务
对于需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重大事项,我局将积极协助企业做好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