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咨 询 顾 问 服 务 合 作 协 议 甲 方 : 身 份 证 : 乙 方 : 身 份 证 : 第 一 条 顾 问 内 容 通 过 双 方 多 次 沟 通 , 甲 方 决 定 聘 请 乙 方 团 队 执 行 甲 方 旗 下 的XX 公 司 与“ XX” 美 容 美 发 店 顾 问 工 作 , 乙 方 应 在 本 协 议 范 围 内 严 格 履 行 其 顾 问 职 责 , 包括 但 不 限 于 实 体 店 运 营 顾 问 、 投 资 及 资 本 运 作 顾 问 、 企 业 管 理 运 营 顾 问 、 战 略顾 问 、 财 务 及 数 据 分 析 顾 问 等 服 务 。 第 二 条 责 任 与 与 义 务 1. 甲 方 提 出 需 要 顾 问 的 事 项 应 清 晰 明 确 。 2. 甲 方 指 定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做 到 项 目 各 方 具 体 细 节 充 分 沟 通 义 务 。 3. 甲 方 应 按 本 协 议 约 定 按 时 支 付 乙 方 顾 问 费 用 。 4. 乙 方 应 在 充 分 了 解 甲 方 需 求 基 础 上 , 根 据 甲 方 要 求 完 成 对 应 工 作 内 容 。 5. 甲 方 有 权 要 求 乙 方 对 提 供 的 文本 类文件进行 充 分 修改, 乙 方 应 予以充 分配合。 2 / 6 6. 乙 方 应 遵 从 保 密 原 则 , 不 得 在 服 务 甲 方 过 程 中 , 通 过 各 种 信 息 渠 道 发 布或 泄 露 甲 方 及 合 作 方 涉 及 的 各 种 信 息 。 第 三 条 顾 问 方 式 乙 方 顾 问 团 队 将 通 过 现 场 访 谈 、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邮 寄 等 可 以 满 足委 托 事 项 需 要 的 方 式 提 供 顾 问 服 务 , 具 体 事 项 如 下 : 1.如 甲 方 及 合 作 方 有 现 场 办 公 需 要 , 如 对 平 台 业 务 流 程 及 /或 业 务 模 式 进 行研 讨 、 因 特 殊 事 项 需 要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 开 展 培 训 等 , 应 当 提 前5 个 工 作 日 通 知乙 方 , 乙 方 将 安 排 专 业 人 员 到 甲 方 及 合 作 方 指 定 地 点 提 供 现 场 顾 问 服 务 。 2.接 受 电 话 咨 询 , 通 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