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性质 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经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对象,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业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法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的作用 (1 )信用中介--通过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资金集中到银行,再通过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社会经济各部门: (作用: 一,把暂时从再生产过程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资金转化为可用资金;二,将用于消费的资金转化为能带来货币收入的投资,扩大社会资本总量,加速经济增长;三,将短期货币资本转化为长期货币资本 ) (2 )支付中介---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作用:大大减少了现金的使用,节约了社会流通费用,加速了结算过程和货币资金周转,促进了经济发展 )(3 )信用创造--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是在信用中介与支付中介的职能基础之上产生的 (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功能) (4 )金融服务--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不断拓展自己的金融服务领域,如信托、租赁、咨询、经纪人业务及国际业务等. 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以满足顾客的需求为前提、以效率为原则、受到银行规模的影响、受到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要求的影响 外部组织形式--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存在形式 (1 )单元银行制--也称独家银行制。它的特点是银行业务完全由各自独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不设或限设分支机构。(优点:有利于自由竞争;有利于银行和地方政府的协调;独立性和自主性,经营灵活;管理层次少,有利于中央银行的监管.缺点:与现代经济横向发展的趋势不协调;业务集中于某一地区或者某一行业,不利于分散风险;不易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2 )分行制 -特点:法律允许除了总行以外,在本市及国内外各地普遍设立分支机构,所有分支机构统一由总行领导指挥 ( 优点:业务分散,有利于保障银行的安全性;易于取得规模经济效益;银行总数较少,便于宏观经济管理。缺点:容易形成垄断,降低经济效率;内部层次复杂,管理困难) (3 )银行控股公司制 --是指由一个集团成立股权公司,再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两家以上的银行。(银行持股公司使得银行更便利地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并通过关联交易获得税收上的好处,也能够规避政府对跨州经营银行业务的限制。) 内部组织结构--银行内部各部门及各部门之间相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