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稳定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教育质量,必须对学生考勤工作加强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教学活动和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集体活动
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随意请假
二、学生因故不能在校或正常学习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
三、学生的考勤情况由各班的班长按学生的出勤情况如实登记,并由任课教师当堂课在《学生考勤簿》上签字
经过任课教师签字的考勤情况生效
四、任课教师要认真负责,可通过各种方式对学生的到课情况进行检查,当发现班长登记的学生到课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拒绝在《学生考勤簿》上签字,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五、学生请假按下列手续办理: 1、学生请假一般应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
因急病或紧急事情来不及实现请假者,应在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2、凡请假者,必须到所属系(科)办公室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附交证明),病假必须有本院医务所或指定医院诊断证明
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不到校、不上课者一律以旷课论
4、学生请假两天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批准,要求班主任严格掌握;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系(科)主任批准,一周以上者,由系(科)批准,并报学生处备案,同时送教务处备查
5、上课铃响或教师开始讲课后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迟到三次做旷课一节计
迟到超过十五分钟按旷课一节论
6、每学期的报到注册时间截止到当天下午下班时间
六、学生在校上课请假或旷课,按实际上课节数计算,请假或旷课一天以上者或不参加生产劳动、校外实习、社会调查等一天以六节计
七、学生请假期满,应及时在班主任(辅导员)处履行报到销假手续
八、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
除急病或急事外,不得事后补假
因病、因事请假缺课超过一学期三分之一者,令其休学,按休学规定处理